問與答

常見問題

1.違章建築拆除時,室內的設備(如電氣設備、給排水設備)或物品及拆除後的遺留物,如何處理?
(一)室內敷設各項建築物設備:違建人未遷移則併同拆除。
(二)違章建築室內存放之物品:
(1).由所有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自行負責遷移,拆除時還未遷移者,視同廢棄物處理。又該存放物品。
(2).如具相當價值,可估價拍賣,以其所得納入公庫或贈與慈善機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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